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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食堂招标公告
时间:2015-07-18来源:作者:点击数:

 

招标单位:杨凌职业技术学院

招标项目:西校区一楼餐厅、南校区一楼餐厅北边、南校区一楼餐厅南边、北校区东侧南大灶、北大灶。

招标形式:公开招标

招标时间:2015727日(如有变动另行通知)

为搞好我院学生食堂的供餐服务,经学院研究决定,以招标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合法经营资格、较强管理能力、信誉好、业绩优良的餐饮公司租赁经营我院学生堂,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
一、招标食堂简介

1、西校区食堂一层,就餐面积1000余平方米,校区学生5000余人;南校区食堂一层两个标段,就餐面积1500余平方米,校区学生9000余人;北校区食堂东侧二个大灶,就餐面积1500余平方米,校区学生5000余人。

2、食堂配置

基本设施齐全:天然气灶、大型厨具设备、餐桌椅、洗消消毒等设施。

二、招标原则

1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择优录取的原则。

2、实事求是的原则。

3、每个餐饮公司只能投一个标段。

4、经营期限2年,根据情况变化每年签订一次经营协议书,共同商定协议条款等事项。

三、投标条件

1、经工商注册为独立法人的社会餐饮公司,各项证照合法、齐全。

2,有近三年内从事大专院校学生大型集体餐饮经营服务经历,以往经营中没有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,具有为学生服务的思想,具有大局意识,忧患意识的餐饮公司。

3、餐饮经营各个环节制度规范,文字表述清楚、到位,制度具有指导日常餐饮操作、食品安全、人身安全、洗消消毒、天然气使用、机械操作、添加剂使用等的针对性。

4、具有一定规模和操作队伍,员工餐饮工作经验丰富,思想品质好,具有为学生服务的思想。

5、公司法人,具有一定的经营理念,经营优势明显,实力强,能承担民事、法律责任能力。品德良好,热爱教育事业,有为发展、提升学校餐饮业贡献力量的思想。

6、具有承担大型餐饮供餐的能力。

四、招标项目内容与经营要求

1、租赁经营者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,更不能利用校资产搞不法经营,一经发现,招标方有权终止租赁协议,学院给予一定的租赁公司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。

2、经营者,洗消消毒、餐厅卫生,必须招聘保洁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中心,进行餐厅卫生的清洁工作。

3、经营者,所有员工自行招聘,一切经济责任、人员安全责任及法律责任自行承担。

4、学校有义务配合经营者管理食堂,对租赁公司在经营中的财务状况,经营状况,成本、利润、服务质量、饭菜价格、卫生、食品安全、进货渠道、等进行监督检查。

五、投标风险及履约保证金

1、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物价起伏等因素造成的投资成本增加的后果。

2、需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。

3、履约保证金的使用:用于经营者违反《《食品卫生法》,违反校内外管理条例、规章制度,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期满,租赁期内不正常营业,协议期内私自转让,给学校或师生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,处理意外事故。合同期满后,若无不良记录,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。

六、报名、时间地点

报名时必须带企业税务证、营业执照、企业资质原件和复印件、法人委托书和介绍信,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。

1、报名时间:2015 721——25

2、报名地点: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后勤与资产处膳食科

3、报名电话:15829636689

 

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后勤与资产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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